街上。
周秉昆跟在周秉义和郝冬梅后面。
他们一起去找老中医李庆德,让周秉昆拜师学艺。
李庆德和郝冬梅爸**较熟,他以前经常去郝冬梅家,帮郝冬梅父亲郝今龙调理身体。郝冬梅父母出事后,李庆德还照顾了郝冬梅一段时间。
路过副食商店。
“秉昆,咱们进去买点东西。”周秉义回头道。
“行。”周秉昆随意应道。
三人进入副食店。
周秉义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本。这是副食本,是他从李素华那里拿的。
“冬梅,不知道李大夫喜欢什么?”周秉义低声道。
“秉义,买酒吧,李大夫喜欢喝酒。”郝冬梅低声道。
“行。”周秉义点点头,对有些不耐烦的女售货员道:“同志,我买两瓶酒,再买点...”周秉义除了酒,还买了点搭配的东西。
周秉昆看了一圈副食店的商品。
他特意留意了价格。
“很便宜,就算翻十倍,也不算贵。而且酒都是纯粮酿造的,其他的各种食品,也都是绿色无公害食品。这些放到后世,价格都贵好多倍,超过十倍的也很多。”
“回头用‘无物不氪’买点酒尝尝,再买点...”周秉昆想尝尝这个年代的美食。他氪金属性面板上有几千亿,足够他随意挥霍了。
...
李庆德家不在光字片那个棚户区,而是在稍微繁华一点的地方。附近有商店,电影院。
“冬梅,明天我爸和周蓉先出发去贵州。”周秉义道。他和郝冬梅在前面闲聊。
他们后面周秉昆随意四处乱看,这个年代的一切,都对他有吸引力。他走的比较慢,离周秉义他们有点远。
“贵州?秉义,你爸不是去山城吗?还有周蓉为什么要去?”郝冬梅奇怪道。周秉义家的情况,她是知道的,之前周秉义跟她说话。
“我爸是去山城那边,不过,我妹妹周蓉想去贵州下乡,所以他们先去贵州。”周秉义无奈道。
“周蓉为什么要去贵州下乡?”郝冬梅奇怪道。
“冬梅,你知道冯化成吧,那个京城诗人,他去了贵州,我妹妹喜欢上了冯化成,想去贵州找冯化成。”周秉义把家里刚发生的事,都给郝冬梅说了。
“这么说,周蓉的事,是秉昆发现的,还是他提出让你爸送周蓉去贵州的?”郝冬梅惊讶道。
“是啊,秉昆长大了,考虑问题全面了,我们走后,他一定能照顾好家的。”周秉义笑道。
“秉昆多大了?”
“有没有女朋友?”
...
周秉昆望着电影院旁边的一个白色推车,推车一侧还插着一根冰糖葫芦棍,上面还有十几串冰糖葫芦没有卖掉。
一个老大娘在电影院附近卖冰糖葫芦和冰棍。这大冬天,卖冰糖葫芦正常,但是卖冰棍,周秉昆不太理解,他浅薄了。
不过,这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,周秉昆看见了一个小瞎子。
当然,小瞎子也不是重点。
重点是郑娟在那里。
郑娟就是周秉昆看上的女人。
那个老大娘叫郑秀,她是个孤寡老人吧,无儿无女,无亲人。不过,她心眼好,收养了一个女儿,一个儿子。这一儿一女都是她捡回来的。这个年代,把人捡回去是需要勇气的。因为,吃饭是大问题。
捡回来的孩子上不了户口,所以,她的两个孩子都没有户口,属于黑户。
黑户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粮票等票据。
这个年代买东西是要凭票购买的,没有票,就不能通过正常途径买粮食、布匹等衣食住行用的东西。非正常途径买的话,比如在黑市,价格很贵,一般人根本买不起。
郑秀敢养两个黑户孩子,她也是拼了命了。
郑秀捡回来的男孩叫郑光明。郑光明眼睛基本看不见。他年纪看上去10岁左右。衣服很破旧,脸被冻得通红,鼻涕也被冻住了。这是个可怜的孩子。
郑秀捡的女孩叫郑娟,郑娟就是电视剧的女主角。
郑娟现在18岁,出落的亭亭玉立,要身材有身材,要模样有模样,是这方圆几十里最漂亮的姑娘。
郑娟是来帮郑秀卖冰糖葫芦的。
郑秀本来不希望郑娟来,因为郑娟太漂亮了,容易招人欺负。
但郑娟不忍心郑秀一把年纪了还这么辛苦,所以郑娟就硬着头皮来了。她尽量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,尽量不要招惹是非。
不过,这世上,越不想发生的事,越容易发生。
周秉昆眼中突然出现了十几个小混混,他们摇摇晃晃走到郑秀的小推车前,他们既想抢冰糖葫芦吃,又想调戏郑娟。
这些小混混似乎眼睛很毒,他们从厚实的衣服中,看出了郑娟很美。
他们想要糟蹋了郑娟。
“妹子,陪我们一起耍耍吧。”十几个小混混围住了小推车,围住了老大娘,围住了小瞎子,也围住了郑娟。
“不能啊,你们不能这样啊,求求你们了,你们放过这孩子吧...”郑秀急忙恳求他们放过郑娟。
“你个老太婆滚一边去!”小混混们很嚣张,他们可以在和平年代欺负弱小,也可以在战争年代给倭人当狗腿子,但他们就是不当人。这样的混子,对不起他们的十八代祖宗。如果有来世,他们不配当人。
“妹子,跟我们走吧。”小混混们开始拉扯郑娟。
“放开那个女孩!”周秉昆一边喊,一边快步走过去。他怒了,“敢动我未过门的媳妇,我要你们拿命来尝。”
“幼呵,你个小兔崽子想管闲事啊,你毛长齐了么?”小混混们听见周秉昆的声音,转头看向周秉昆,发现是个毛头小子,使劲鄙视道。
“都给我滚,要不然,我打死你们。”周秉昆怒喝一声。他虽然刚穿越过来,还不是非人状态,但他不惧任何人。
“看我不打你...”看见周秉昆走了过来,离得近的小混混先动手了。他们都懂的先下手为强,后下手遭殃的道理。
“啊...”先动手的小混混,被周秉昆一拳打中鼻梁,鲜血直接飙了出来,捂住鼻子蹲下哭去了。
“我打死你...”其他的小混混围了上来。
“啊”
“啊”
“啊”
...
十几道惨叫声响起,小混混们全都被周秉昆放倒了。
快,太快了!
小混混们倒地太快了!总共不超过一分钟。
郑秀傻眼了,小瞎子笑了,郑娟惊呆了。
周秉昆看着郑娟笑了。这个可怜的女人,他要保护一辈子。
远处,周秉义和郝冬梅听见了惨叫声,他们才发现周秉昆不见了。周秉昆似乎打架去了。
一个角落里,涂志强惊讶的看着周秉昆,他无语了,“这明明是我的台词啊,这明明是我英雄救美的时刻呀,为什么是我发小周秉昆去了?他怎么抢了我的台词?抢了我表演的机会?
等等,周秉昆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?
幸亏水自流不在这里,要不然...”
涂志强有些后怕,他怕失去水自流。
周秉昆跟在周秉义和郝冬梅后面。
他们一起去找老中医李庆德,让周秉昆拜师学艺。
李庆德和郝冬梅爸**较熟,他以前经常去郝冬梅家,帮郝冬梅父亲郝今龙调理身体。郝冬梅父母出事后,李庆德还照顾了郝冬梅一段时间。
路过副食商店。
“秉昆,咱们进去买点东西。”周秉义回头道。
“行。”周秉昆随意应道。
三人进入副食店。
周秉义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本。这是副食本,是他从李素华那里拿的。
“冬梅,不知道李大夫喜欢什么?”周秉义低声道。
“秉义,买酒吧,李大夫喜欢喝酒。”郝冬梅低声道。
“行。”周秉义点点头,对有些不耐烦的女售货员道:“同志,我买两瓶酒,再买点...”周秉义除了酒,还买了点搭配的东西。
周秉昆看了一圈副食店的商品。
他特意留意了价格。
“很便宜,就算翻十倍,也不算贵。而且酒都是纯粮酿造的,其他的各种食品,也都是绿色无公害食品。这些放到后世,价格都贵好多倍,超过十倍的也很多。”
“回头用‘无物不氪’买点酒尝尝,再买点...”周秉昆想尝尝这个年代的美食。他氪金属性面板上有几千亿,足够他随意挥霍了。
...
李庆德家不在光字片那个棚户区,而是在稍微繁华一点的地方。附近有商店,电影院。
“冬梅,明天我爸和周蓉先出发去贵州。”周秉义道。他和郝冬梅在前面闲聊。
他们后面周秉昆随意四处乱看,这个年代的一切,都对他有吸引力。他走的比较慢,离周秉义他们有点远。
“贵州?秉义,你爸不是去山城吗?还有周蓉为什么要去?”郝冬梅奇怪道。周秉义家的情况,她是知道的,之前周秉义跟她说话。
“我爸是去山城那边,不过,我妹妹周蓉想去贵州下乡,所以他们先去贵州。”周秉义无奈道。
“周蓉为什么要去贵州下乡?”郝冬梅奇怪道。
“冬梅,你知道冯化成吧,那个京城诗人,他去了贵州,我妹妹喜欢上了冯化成,想去贵州找冯化成。”周秉义把家里刚发生的事,都给郝冬梅说了。
“这么说,周蓉的事,是秉昆发现的,还是他提出让你爸送周蓉去贵州的?”郝冬梅惊讶道。
“是啊,秉昆长大了,考虑问题全面了,我们走后,他一定能照顾好家的。”周秉义笑道。
“秉昆多大了?”
“有没有女朋友?”
...
周秉昆望着电影院旁边的一个白色推车,推车一侧还插着一根冰糖葫芦棍,上面还有十几串冰糖葫芦没有卖掉。
一个老大娘在电影院附近卖冰糖葫芦和冰棍。这大冬天,卖冰糖葫芦正常,但是卖冰棍,周秉昆不太理解,他浅薄了。
不过,这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,周秉昆看见了一个小瞎子。
当然,小瞎子也不是重点。
重点是郑娟在那里。
郑娟就是周秉昆看上的女人。
那个老大娘叫郑秀,她是个孤寡老人吧,无儿无女,无亲人。不过,她心眼好,收养了一个女儿,一个儿子。这一儿一女都是她捡回来的。这个年代,把人捡回去是需要勇气的。因为,吃饭是大问题。
捡回来的孩子上不了户口,所以,她的两个孩子都没有户口,属于黑户。
黑户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粮票等票据。
这个年代买东西是要凭票购买的,没有票,就不能通过正常途径买粮食、布匹等衣食住行用的东西。非正常途径买的话,比如在黑市,价格很贵,一般人根本买不起。
郑秀敢养两个黑户孩子,她也是拼了命了。
郑秀捡回来的男孩叫郑光明。郑光明眼睛基本看不见。他年纪看上去10岁左右。衣服很破旧,脸被冻得通红,鼻涕也被冻住了。这是个可怜的孩子。
郑秀捡的女孩叫郑娟,郑娟就是电视剧的女主角。
郑娟现在18岁,出落的亭亭玉立,要身材有身材,要模样有模样,是这方圆几十里最漂亮的姑娘。
郑娟是来帮郑秀卖冰糖葫芦的。
郑秀本来不希望郑娟来,因为郑娟太漂亮了,容易招人欺负。
但郑娟不忍心郑秀一把年纪了还这么辛苦,所以郑娟就硬着头皮来了。她尽量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,尽量不要招惹是非。
不过,这世上,越不想发生的事,越容易发生。
周秉昆眼中突然出现了十几个小混混,他们摇摇晃晃走到郑秀的小推车前,他们既想抢冰糖葫芦吃,又想调戏郑娟。
这些小混混似乎眼睛很毒,他们从厚实的衣服中,看出了郑娟很美。
他们想要糟蹋了郑娟。
“妹子,陪我们一起耍耍吧。”十几个小混混围住了小推车,围住了老大娘,围住了小瞎子,也围住了郑娟。
“不能啊,你们不能这样啊,求求你们了,你们放过这孩子吧...”郑秀急忙恳求他们放过郑娟。
“你个老太婆滚一边去!”小混混们很嚣张,他们可以在和平年代欺负弱小,也可以在战争年代给倭人当狗腿子,但他们就是不当人。这样的混子,对不起他们的十八代祖宗。如果有来世,他们不配当人。
“妹子,跟我们走吧。”小混混们开始拉扯郑娟。
“放开那个女孩!”周秉昆一边喊,一边快步走过去。他怒了,“敢动我未过门的媳妇,我要你们拿命来尝。”
“幼呵,你个小兔崽子想管闲事啊,你毛长齐了么?”小混混们听见周秉昆的声音,转头看向周秉昆,发现是个毛头小子,使劲鄙视道。
“都给我滚,要不然,我打死你们。”周秉昆怒喝一声。他虽然刚穿越过来,还不是非人状态,但他不惧任何人。
“看我不打你...”看见周秉昆走了过来,离得近的小混混先动手了。他们都懂的先下手为强,后下手遭殃的道理。
“啊...”先动手的小混混,被周秉昆一拳打中鼻梁,鲜血直接飙了出来,捂住鼻子蹲下哭去了。
“我打死你...”其他的小混混围了上来。
“啊”
“啊”
“啊”
...
十几道惨叫声响起,小混混们全都被周秉昆放倒了。
快,太快了!
小混混们倒地太快了!总共不超过一分钟。
郑秀傻眼了,小瞎子笑了,郑娟惊呆了。
周秉昆看着郑娟笑了。这个可怜的女人,他要保护一辈子。
远处,周秉义和郝冬梅听见了惨叫声,他们才发现周秉昆不见了。周秉昆似乎打架去了。
一个角落里,涂志强惊讶的看着周秉昆,他无语了,“这明明是我的台词啊,这明明是我英雄救美的时刻呀,为什么是我发小周秉昆去了?他怎么抢了我的台词?抢了我表演的机会?
等等,周秉昆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?
幸亏水自流不在这里,要不然...”
涂志强有些后怕,他怕失去水自流。